一、部门简介
党委统战部(挂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对台港澳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职能机构,挂靠统战部。目前下设综合科1个内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
统战部是主要职责如下:
(一)统战部
1.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并实施学校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
2.负责学校统一战线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加强学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落实统一战线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港澳、对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侨务工作。负责调动统一战线各方面积极因素,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3.负责学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学校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
4.负责学校各民主党派联系工作,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发现、联系和培养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5.负责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
7.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部门、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二)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1.协助学校职能部门编制与台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发展和规划。
2.对学院和部门开展与台港澳地区的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进行审核报批。
3.对校内单位举办的涉台港澳双边或多边会议进行审核报批;对来学校开展学术活动的港澳台专家做好备案工作。
4.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位生因公临时赴台港澳地区手续的审核报批。
5.协助学校职能部门组织和接待台港澳地区来访单位及人员。
6.协助教务处、研究生处和二级学院开展面向台港澳地区招收本科生、研究生工作。
7.协助教务处、研究生处和二级学院开展赴台港澳地区研修生、交换生选拔和管理工作。
8.协助教务处、研究生处和二级学院开展来我校就读的台港澳地区研修生、交换生管理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
10.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