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重要执政能力之一,把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四位一体”,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格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需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统一战线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发挥优势,履行职能,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建言献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发展,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统一战线必须有新作为。统一战线是做争取人心、凝聚人力、集中人智工作的,其根本职能是整合社会各种力量资源,凝聚各族各界、方方面面人士的人心,把他们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和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统一战线中不乏掌握着先进科学技术的专家、学者、高级知识分子,素有“人才库”、“智囊团”之称,发挥好他们在“科教兴国”中的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振兴的重大问题,必须继续团结和引导他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开展调研、视察等,找准履行职能与促进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搞好服务;要发挥统一战线海内外联系广、朋友多的优势,通过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宣传政策、牵线搭桥,安排人事等方式,开辟各种渠道,创造多种形式,为现代化建设直接地和间接地服务,从而为推动生产力发展与进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
二、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持。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涌现,与之相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发展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除应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不断巩固工农联盟,增强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外,还应适应社会的深刻变化,有目的地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运用统一战线方式对他们加以引导和教育,更好地把他们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充分调动他们的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我市实现“富民强市”、力争“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动力。针对当前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我们必须:一要积极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三者”关系,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同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二要继续加大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引导他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把自身企业做强做大做实的信念,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争作贡献;三要把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摆上位置,纳入工作计划,从中物色挑选一批与党团结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扩大统战工作的覆盖面,并注意把他们的政治诉求、意见、愿望等纳入我们的体制之内,做好对他们的政治安排,以维护这一阶层人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提高。
三、坚持发扬民主,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既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共产党处于多党合作的核心位置,能否确保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关键在共产党。多年来,市委和各级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推进我市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党外人士总体上是满意的。根据形势与任务的需要和实践的发展,各级党委必须继续在以下几方面努力: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确保多党合作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葆生机与活力,要改变和克服党委会议研究民主党派工作不够的现状;二要坚持政治协商,提高民主协商的质量。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的决策机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人事变动等主动征求和听取党外人士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三要坚持党委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双月座谈会”制度,畅通党外人士知情渠道,减少随意性、主观性,用规范化制度保证多党合作有序进行;四要将民主监督置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做到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拓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聘请特约人员的领域,进一步加大民主党派监督的力度;五要切实搞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努力使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担任正职和在检察院、法院等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有新的突破,并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党内外合作共事关系,确保党外干部有权有职有责;六要切实照顾好同盟者利益,努力为党外人士办实事,以执政党的宽广胸怀、周到服务来争取人心,使他们齐心协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心尽力,多作贡献。
四、坚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
统一战线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党外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主体。知识分子是人类科学文化的重要继承者和传播者,是社会精神产品的重要创造者。在统一战线成员中,相当一部分人从事着科教文卫、新闻出版等文化领域的工作,他们既是民族文化的继承者,又是外来文化的传播者;既是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又是“四有”新人的培育者。尤其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化加速发展,各种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文化传统相互交融、激烈碰撞的今天,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有意识地对党外知识分子加以引导,使他们更好地继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扬弃瑕瑜互见的外来文化,创造一种珠联璧合的先进文化,这对于重塑民族美好、崇高的思想道德,建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尤为重要。多年来,我市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培育“四有”新人、促进公民道德素养提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社会的认可。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在统一战线系统内继续深入广泛开展“四好”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统战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认识,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性和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自觉性,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做弘扬中国先进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抵制和消除西方文化、中一些腐朽东西的消极影响;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诚信守法教育,为建设法制社会、诚信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五、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群众基础。
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各界党外人士。密切联系党外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地做好他们工作,进而影响他们所联系的群众,对于巩固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统一战线必须以“三个代表”统领统战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密切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努力把统战部建设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当前,一要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更加自觉地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的“小事”、“琐事”,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事情,如就业、增加收入、医疗教育等问题,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全心全意做好事。二要下气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坚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帮困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种措施齐下,如期完成脱贫目标任务,以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要密切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他们交朋友,交挚友,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坚持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自觉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坚持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坚决煞住农村“三乱”现象,巩固宗教专项治理的成果。三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了解、掌握统一战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当好党委参谋助手,提高党委驾驭统战工作全局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多作贡献。
摘自〈江苏统一战线 蒋国金《统一战线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