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答记者问
本网3月21日讯 最近,中共中央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文件的制定下发,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情况。
统战部负责人(以下简称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为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1989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提议,在江泽民同志主持下,中共中央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发挥了重大的指导作用,为发展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总结1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对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作出部署。去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根据这一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成立了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并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以及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这个文件。可以说,《意见》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智慧的结晶。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穿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在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记者:《意见》在理论上有哪些创新。
答:文件在理论上的创新主要有:
——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重要政治准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合作中形成的政治共识,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是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
——提出了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一表述,体现了民主党派在进步性基础上的广泛的包容性,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
——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意见》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自身优势,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进新老交替。
记者:《意见》在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方面有哪些新精神?
答: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意见》在完善政治协商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提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二是总结长期以来的作法,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三是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对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意见》提出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记者:《意见》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意见》对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主要是:
——进一步明确了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提出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适当数量。提出要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党外人士的选配力度,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班子中要注意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级政府机构设置情况,明确需要选配的工作部门的适当比例。提出要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在政协中的安排,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
——对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需要召开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进一步拓宽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意见》提出,要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和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积极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中共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考察调研,也可委托民主党派就有关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成果,要认真研究并反馈情况。
记者:《意见》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了互相监督的性质,提出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要求。这对于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制度框架内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记者:《意见》在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答: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意见》提出,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意见》还对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记者:在支持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方面有哪些新内容?
答: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意见》对各级党委提出了要求: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记者:《意见》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意见》提出,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各项要求,强调要善于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切实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我们感到,这个文件对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将产生重大的影响。请问,怎么才能使文件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答: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2月4日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就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要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这五点要求,对于我们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保证多党合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和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最近,中央统战部下发通知,强调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共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领会《意见》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把《意见》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各民主党派中央也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
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将得到进一步体现。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将不断巩固发展,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将进一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